申請積分前請詳閱注意事項
一、若您『不會實際完整開課而是僅集合拍照交差』或『私下串通學員無須到場上課並協助學員代簽獲得積分』之開課單位,請勿送件審查!
(本單位於全國各縣市皆有訪查員進行課程訪查,若查有上述違規辦訓狀況,將刪除該單位全部辦訓課程積分並公告各認可及相關單位)
二、不符開課單位資格卻跟符合開課單位資格之單位借牌並以協辦方式申請積分掛名辦訓,請勿送件審查,若查證屬實將註銷積分!
(即非確實由主辦單位委託開課,而是不符開課單位資格之單位自行接洽符合開課資格之單位以掛名方式開課)
三、開課單位若接獲學員反應課程或查無積分...等問題,應由開課單位自行先彙整釐清狀況後再聯繫認可單位排除,不可要求學員要自行聯繫認可單位之開課辦訓卻不負責任狀況
(若本單位接獲學員反應是由開課單位告知要自行聯繫認可單位處理,將暫停該單位案件受理)
四、近來常有開課單位案件原本送審資料狀態良好且符合本單位要求,卻因開課單位積分負責人異動,新承辦人不熟悉積分業務,導致送審資料有不符合規定狀況,請開課單位務必做好內部相關交接事宜,勿因原本熟悉案件之承辦人異動後,新承辦不了解相關規定,以致案件不符送審規定而有開課後無法核發積分狀況。
長照人員積分審查收案狀態及聯絡方式:
收案中,請直接寄件無須詢問是否有收案,亦不要一寄出就問是否有收到信件,本單位無收案件數上限,但會看案件內容及辦訓活動品質,若送出前不檢視清楚,審查資料亂寫亂送一律不予受理
(送件後若初審不符本單位收案標準將退件不予收案,收到退件通知代表初審不合格,勿因其他認可單位額滿不收案就強迫本單位收案,以免案件審查不合格或成果審查不合格,導致案件申請後無法獲得積分)
註:112年5月起不受理 《辦理於照護、養護類型機構內之訓練,即可邊上課邊工作之場所》,以下狀況除外:1.縣市主管單位核准辦理,請檢附核准公文。2.可自行全程錄影(監視攝影機錄影檔亦可),課後有疑義時可提供佐證。(本單位依據衛福部品質管理規範,會隨機至辦訓現場訪查,因已查核多場僅拍照未實際開課或學員執行工作業務無全程在場上課卻浮報上課積分情況,故縮減受理此類型活動)
若開課單位要詢問問題請多用LINE或E-MAIL留言,本單位會務人員非單純僅處理長照積分事務,若電話未接代表會務人員不在位子上或正在處理其他事務不便接聽,請勿持續一直播打電話
相關問題請加入LINE洽詢( ID:@taiwan.med.edu 、 ) 或撥 0906-282-793 (註:洽詢時請先告知單位名稱)
積分事務專用信箱:tmcei2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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