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課程異動申請表、異動資料更新後的審查表
b.異動後的簡章、計劃書或報名網站
c.如有異動講師請提供新講師的佐證資料
註1:課程異動應盡量於開課前七個工作天提出申請,以利案件審查可於開課日前完成。
註2:課程當天若因臨時狀況異動請說明原因並備存相關憑證。(如講師因故臨時更換之對話紀錄)
註3:異動內容如有大幅修正,將依收費規定重新收費。
註4:若為規避異動收費,而未據實提報修改異動,造成實際課程與原先送審不符時,將整案註銷!
註5:異動延期開課以不誇年度為原則,若跨年度請改用新案申請。
註6:異動延期開課需為不可抗因素才可申請延期,並請提供相關證明。(114/06/01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