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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制訂

11401修訂

臺灣醫事繼續教育學會

 

抱怨、申訴、陳情與突發案件處理辦法

一、目的

臺灣醫事繼續教育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保障開課單位或個人對繼續教育積分審定權益,確保積分審定制度之公平、公正、透明,並妥善處理抱怨、申訴、陳情及突發事件,特訂定本辦法。

 

二、名詞定義

抱怨

係指開課單位或學員對課程、服務或流程之不滿,通常以口頭或非正式方式反映,屬「即時服務意見」反映。

申訴

係指開課單位或學員認為認定或積分採認過程存在「爭議、不公平或不當處理」,提出正式之異議案件。

陳情

係指開課單位或學員認為權益受損或有建議事項,提出之「意見反應」,但未必涉及爭議或不公平處置。

突發事件

係指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過程中,開課單位發生「不符規定或異常情況」(如送審資料不實、辦訓狀況缺失、違反規範行為等),需認可單位即時處理與因應之狀況。

 

三、處理原則

公開透明:處理程序及管道應公開揭露,讓開課單位及學員知悉。

層級區分:抱怨、陳情、申訴、突發事件分級處理,避免混淆。

專責分工:設有專責人員受理案件,並依性質轉交相關單位辦理。

時效明確:各案件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處理並回覆。

紀錄保存:所有案件之受理、審查、處理與結果,應全程紀錄。

定期檢討:每年至少一次彙整抱怨、申訴、陳情及突發事件案件,進行分析並提出改善措施。

 

四、處理程序

(一)  抱怨案件

1.  受理:由承辦人員記錄抱怨內容。

2.  處理:由承辦單位即時改善或回覆。

3.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4.  追蹤:若抱怨未解決,得轉為陳情或申訴。

(二)  申訴案件

1.  受理:由專責人員登錄,並通知申訴評議會。

2.  評議:申訴評議會召集內部及外部專家進行審議。

3.  決議:依據規範及事證,作成具體處理決議。

4.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5.  回覆:於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申訴人。

(三)  陳情案件

1.  受理:由專責人員登錄,依案件內容轉交相關單位。

2.  處理:由承辦單位提出處理或改善方案。

3.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4.  回覆:將處理情形或改善結果回覆陳情人。

(四)  突發事件

1.  發現:由認可單位主動發現,或經開課單位、學員通報。

2.  處理:依既定之突發事件應變程序立即處置,必要時召開委員會討論。

3.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4.  改善:針對原因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並於定期檢討中納入分析。

 

五、責任分工

單位/角色

主要職責

適用案件類型

備註

專責人員

受理案件、登錄紀錄、追蹤進度、初步回應

抱怨、陳情、申訴、突發事件

所有案件的第一接收與管理窗口

認可單位

對涉及開課單位缺失或不符合規範之情況,進行公告、督導改善

抱怨、陳情、突發事件

視情節公告,並確保相關單位知悉改善措施

主管單位

當案件涉權益受損,轉知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

申訴、陳情、突發事件

主要針對重大影響權益或政策層面案件

申訴評議會

對正式申訴案件進行評議與決議,至少包含一名外部專家

申訴

作成最終處理決議,確保公平、公正、專業

 

六、檢討與改善

每年定期進行抱怨、申訴、陳情及突發事件案件分析,檢討制度及處理流程之合宜性,依據檢討結果,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後續制度修訂。

 

七、意見管道

開課單位或個人可透過以下任一管道提出反應:

- 電話:0905-232-889 / 0906-282-793

- 電子郵件:taiwan.med.edu@gmail.com / tmcei2014@gmail.com

- 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aMoosmVkTGo5QHys7

八、附件

1.  申訴案件處理流程。

2.  申訴評議外部專家名單。

3.  抱怨、申訴、陳情與突發案件紀錄處理表。


♦線上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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