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7制訂
11401修訂
臺灣醫事繼續教育學會
抱怨、申訴、陳情與突發案件處理辦法
一、目的
臺灣醫事繼續教育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保障開課單位或個人對繼續教育積分審定權益,確保積分審定制度之公平、公正、透明,並妥善處理抱怨、申訴、陳情及突發事件,特訂定本辦法。
二、名詞定義
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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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開課單位或學員對課程、服務或流程之不滿,通常以口頭或非正式方式反映,屬「即時服務意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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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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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開課單位或學員認為認定或積分採認過程存在「爭議、不公平或不當處理」,提出正式之異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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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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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開課單位或學員認為權益受損或有建議事項,提出之「意見反應」,但未必涉及爭議或不公平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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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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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過程中,開課單位發生「不符規定或異常情況」(如送審資料不實、辦訓狀況缺失、違反規範行為等),需認可單位即時處理與因應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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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處理原則
公開透明:處理程序及管道應公開揭露,讓開課單位及學員知悉。
層級區分:抱怨、陳情、申訴、突發事件分級處理,避免混淆。
專責分工:設有專責人員受理案件,並依性質轉交相關單位辦理。
時效明確:各案件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處理並回覆。
紀錄保存:所有案件之受理、審查、處理與結果,應全程紀錄。
定期檢討:每年至少一次彙整抱怨、申訴、陳情及突發事件案件,進行分析並提出改善措施。
四、處理程序
(一) 抱怨案件
1. 受理:由承辦人員記錄抱怨內容。
2. 處理:由承辦單位即時改善或回覆。
3.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4. 追蹤:若抱怨未解決,得轉為陳情或申訴。
(二) 申訴案件
1. 受理:由專責人員登錄,並通知申訴評議會。
2. 評議:申訴評議會召集內部及外部專家進行審議。
3. 決議:依據規範及事證,作成具體處理決議。
4.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5. 回覆:於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申訴人。
(三) 陳情案件
1. 受理:由專責人員登錄,依案件內容轉交相關單位。
2. 處理:由承辦單位提出處理或改善方案。
3.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4. 回覆:將處理情形或改善結果回覆陳情人。
(四) 突發事件
1. 發現:由認可單位主動發現,或經開課單位、學員通報。
2. 處理:依既定之突發事件應變程序立即處置,必要時召開委員會討論。
3. 紀錄:完整保存處理過程及因應措施。
4. 改善:針對原因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並於定期檢討中納入分析。
五、責任分工
單位/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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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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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案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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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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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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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登錄紀錄、追蹤進度、初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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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陳情、申訴、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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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案件的第一接收與管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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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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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及開課單位缺失或不符合規範之情況,進行公告、督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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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陳情、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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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情節公告,並確保相關單位知悉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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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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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案件涉權益受損,轉知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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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陳情、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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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針對重大影響權益或政策層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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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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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正式申訴案件進行評議與決議,至少包含一名外部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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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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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最終處理決議,確保公平、公正、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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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檢討與改善
每年定期進行抱怨、申訴、陳情及突發事件案件分析,檢討制度及處理流程之合宜性,依據檢討結果,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後續制度修訂。
七、意見管道
開課單位或個人可透過以下任一管道提出反應:
- 電話:0905-232-889 / 0906-282-793
- 電子郵件:taiwan.med.edu@gmail.com / tmcei2014@gmail.com
- 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aMoosmVkTGo5QHys7
八、附件
1. 申訴案件處理流程。
2. 申訴評議外部專家名單。
3. 抱怨、申訴、陳情與突發案件紀錄處理表。